摘要
從珠海市中小學一年級至初中三年級隨機選出540名學生,要求他們每個人抄一段400字 左右的短文,收回抄寫卷540份。40各有經驗的教師,對書寫者的性別做出判斷,並回答一份關 於判斷男女筆跡的依據的問卷。結果表明: 1.小學低年級男女生的字體沒有明顯的性別差 異,到中高年級以後,性別差異才明顯地表現出來。二、三年級之間,五、六年級之間是差異形 成的兩個加速期。 2.判斷者對小學低年級書寫者的性別的判斷不準確,主要是由於將女生的 字體誤判為男生的字體而造成的。 3.男女生字體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即字體大小程 度,字的力度、字體的剛勁度、字的工整度和字的棱角度。
關鍵詞: | 書寫字體;性別差異;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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