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具有與私民、臣民相對應,與國民、人民相區別的內涵,公民教育不是傳統德育名詞的簡單更換,而是標誌著我國傳統德育歷史性轉型的一種嶄新的教育目標體系。確認公民教育,在認識上需走出三個誤區:把公民教育簡單地與資本主義性質聯繫起來;把公民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對立起來;把公民教育狹義地等同於公德教育。同時,公民教育必須滿足三個基本條件:以公民的獨立人格為前提;以權利與義務的統一為基礎;以合法性為底線。因此,在本質上,公民教育必然是主體性教育,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為其基本的教育取向,而且是區別於“聖人教育”的“平民教育”。
關鍵字: | 公民,公民教育,傳統德育,歷史性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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