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教育研究


2004 年 .第 25 卷第 11 期.頁 74 - 80

中、德、美三國法學教育比較研究

蘇一星

摘要

在西方,德國是大陸法系國家的代表,美國是判例法系國家的代表。德國法學教育注重學術性和系統性,強調法學思維方式的培養,法學教育的目的是奠定理論基礎,是對法律的科學研究,其獨特的人才培養方式造就了一代又一代享有國際聲望的法學大家;美國法學教育是培養律師的職業教育,法學教育注重社會實踐和技能培訓,培養和造就了一批傑出的政治領袖和律師,對美國的法治建設功不可沒。中國法學教育的特點與大陸法系國家接近,實行統一司法考試制度更使得中國的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培訓近似於大陸法系國家的體制。研究德、美法學教育的特點,對我國的法學教育和司法體制改革有著重要的借鑑意義。

關鍵字: 中國,德國,美國,法學教育,比較研究

[英文版 | 目錄 | 教育研究 | 其他文獻 | 訂講表格| 查詢 ]


Mail icon 查詢有關資料,請電郵致 hkier-journal@cuhk.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