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教育研究


2006 年 .第 27 卷第 3 期.頁 88 - 91

中小學教師體罰行為論析

伍德勤

摘要

我國頒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禁止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但在教育理論和實踐中,對什麼是體罰和變相體罰,一直存在模糊的認識,從而導致部分教師仍繼續犯體罰學生的錯誤,而另一部分教師又不敢大膽地管學生,甚至放任學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責任心。所以,必須明確處罰、體罰、直接體罰、間接體罰(變相體罰)以及侮辱學生人格的處罰等概念的內涵及其相互關係,同時,還必須明確,禁止教師體罰學生是教育發展和人類進步的要求,以杜絕中小學教師的體罰行為。

關鍵字: 中小學教師,體罰,變相體罰,處罰

[英文版 | 目錄 | 教育研究 | 其他文獻 | 訂講表格| 查詢 ]


Mail icon 查詢有關資料,請電郵致 hkier-journal@cuhk.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