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時期,國家、市場以及社會力量參與教育公共性建構的程度以及方式不同,教育公共性的內涵也會隨之發生一定的轉變。國家之於教育公共性的建構與實現應該遵循最小干預與後果保障的原則;市場參與教育公共性的建構應該遵循最低限度與靈活應變的原則;社會參與教育公共性的建構應該遵循法定義務與倫理關照的原則。在社會結構轉型時期,隨着教育公共性內涵的變遷,市場參與教育公共性建構的可能性將會愈來愈大。市場參與教育公共性建構的方式與程度主要是由教育領域的性質與特點來決定的。
關鍵字: | 社會轉型,教育公共性,國家建構,市場建構,社會建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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