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國的教育體制改革已經使傳統的教師與政府、學校之間的法律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教師職業的性質正逐步由過去的國家幹部轉變為專業人員。但教師職業實現專業化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其中,法律制度的設計和實施對實現教師職業的專業化發揮着關鍵性的作用。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已經比較完善,但《教師法》對教師法律地位的規定過於籠統,在法律的適用上還存在一些有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摘要
我國的教育體制改革已經使傳統的教師與政府、學校之間的法律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教師職業的性質正逐步由過去的國家幹部轉變為專業人員。但教師職業實現專業化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其中,法律制度的設計和實施對實現教師職業的專業化發揮着關鍵性的作用。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已經比較完善,但《教師法》對教師法律地位的規定過於籠統,在法律的適用上還存在一些有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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