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目的乃針對國內近十年來有關師範校院實習教育制度 的研究加以探討與評析,以供實習制度根本改革之參考。經整理分析歸納出下列幾項結論與建議:
一、將「中小學登記及檢定辦法」與未來「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統合歸併到「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將國民教育輔導團制度加以改進,並納入教師研習中心。
三、提昇師範院校實習輔導處地位為一級單位。
四、為每一實習老師聘請一位良師(mentor)。
五、實習學校之遴選,以師院附近或是交通方便之績優學校為優 先條件。
六、輔導方式應具體化。
七、建立「良師輔導制度」,結合教師生涯階梯,以增加教師投 入教學之誘因。
八、師範院校應增設臨床教授。
九、實習指導老師及實習教師可合教一個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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