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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應用


2002 年 第 2 期.頁 11 - 19

試論地名標準化“語文標準”的原則問題

李運富

摘要

地名標準化包括政治標準和語文標準。地名的語文標準主要指命名取義、用字和讀音要符合語言文字的規律和規範。本文以目前正在開展的“全國政區名稱用字讀音審定工作”為出發點,系統論述了地名語文標準的性質、內容和特點,提出並闡釋了地名語文標準的六大原則:理據性原則、區別性原則、同一性原則、規範性原則、簡易性原則、習慣性原則。

關鍵字: 地名標準化,語文標準,用字與讀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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