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在《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修訂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頒布的背景之下展開,研究重點是評分細則如何既嚴格執行《新大綱》,又密切聯繫本地區測試實踐,同時兼顧與前10年普通話水平測試實踐的緊密銜接。本文重點闡述了對於《新大綱》操作系統定性判分部分的細化表述,以及針對試卷轉型(從五項測試轉向四項測試)過程中兩種卷型評分出現差異的現象,對評分細則作出的微調。
關鍵字: | 普通話水平測試,評分細則,可操作性,銜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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