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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婚姻

  中國文化源遠流長,要談中國文化,決不是隻字片語可以盡述的。

  今日就讓我們談一談中國的婚姻觀。大家都知道婚姻是指男女結合成為夫妻,從字面上看,「婚」即黃昏的「昏」,表示男女在黃昏期會;「姻」即「因」;根據張揖的《廣雅釋詁》中的「因、友,親也」,可知這是意味著男女成為親密伴侶的意思。

  婚姻本來是以愛情為根本的,但隨著父權家長制度的發展和鞏固後,男尊女卑的思想也隨之不斷澎漲,「以男女相愛為根基」的婚姻,演變成男娶女嫁的「賣買交易」。男人地位驟升,丈夫就是一家之主,而「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老來從子」,就成為女性的一生歷程。

  儒家經典中更謂:「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也。」、「昏(婚)禮者,禮之本也。」前者是說,婚姻只是傳宗接代的工具,男女相愛已變得不再重要了,這說法令我覺得侮辱了愛情;後者的意思是,婚禮是禮儀的根源,其實也侮辱了禮的真正意義。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這感慨也有歧視女性之嫌,所以在古代的觀念中,女性在婚姻和家庭的地位中是很低微的。

  在古代的婚姻中,女性通常都可視為「貨品」;就以平民女子來說,當家庭出現經濟問題時,女兒就得被賣以換取金錢;有的被賣做人妾、有的被賣做人婢、更可憐的是那些被賣下青樓的;以冰清玉潔之身,在這場婚姻賣買中,她們便成了犧牲品,真正能在這賣買交易中換得到愛情的,又會有幾人?就算得到了愛,這只是偶然的僥倖,也談不上天長地久,根本就不應奢望。試想想,男人三妻四妾在古代蔚為風氣,甚至成為男人用來炫耀的工具。在那個時代,哪個男人會嫌妻子多?哪個男人又會對妻子專一?

   在古代婚姻制度中,在道德的規範下,對男、女也明顯是雙重標準的。例如:男人不滿妻子可以名正言順,用「七出之條」休之;但女人若不滿丈夫,訧只有默默承受;已婚男人出外拈花野草叫「風流」,女人跟別的男人來往就叫「下流」;夫亡再嫁則為恥,妻歿再娶是當然;這些都是隨手可翻的現象啊﹗

   中國古代男性地位崇高,雖然在婚姻交易的過程,他們也不一定能娶得自己喜歡的女人為妻,但這也不打緊,因他還可隨時納喜愛的女子為妾,為妻的也不能反對,因這是「不賢淑」的表現。女子在這方面可說是無奈且無助的,無論是已婚或未婚,都是沒有選擇的餘地,也不可寄予厚望,因為「幸福」只可在認命和啞忍中尋覓。

  近代中國的婚姻觀已起了很大的改變,男女的地位沒有以往般差異,雖然仍有不少「大男人」的痕跡;自由戀愛也得到確認,婚姻已建基在有選擇和平等的基礎上,這是重要而關鍵的突破,起碼在現今的中國社會,男女雙方都有機會可以掌握幸福在自己的手中了。

梁君尉 拔萃女書院 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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