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普通話速遞

編號:243
文章:示範單位
作者:張勵妍老師
分類:環境

最近到上海旅遊,住在親戚家裡,她告訴我他們的地址是徐家匯路135弄永業公寓2號。到了目的地,發現這「公寓」是個高級屋苑。老的概念,「公寓」多指旅館、小型酒店式的住處,而現在在內地,公寓多是成組的樓房,環境較好,設備較完善。

住「小區」 逛「弄」

內地沒有「屋苑」的說法,也沒有「屋邨」,都稱為「小區(xiɑ̌oqū)」,親戚領我們進入他們的小區,大門入口站了幾個「門衛」,就是香港說的管理員,而每棟「樓」倒沒有獨立的大廈管理員。

地址上「XX路」之後是「XX弄」,那是上海的習慣,並非全國各地都那麼叫。「弄」不讀nòng,要讀lòng,原指「弄堂(lòngtɑ́ng)」,就是小巷的意思,我的親戚住135弄,不會是第135條弄堂;「弄」有時也代表「門」,135門也就是我們概念中的135號,而她住永業公寓2號,這裡的2號是2號樓。

「買樓」叫「買房」

地產業務在國內已經日漸蓬勃,樓房買賣很普遍,可以買賣的樓房叫「商品房」――注意,香港人常用的「樓」字,普通話一般都換成「房」,「地產」應說成「房地產」,「買樓」就是買房,「樓價」就是房價,上海的年輕人有不少合夥在外面租房,可不要以為他們去租別人的一個房間,租房就是租房子。

計算房子面積,香港用XX呎,實際是平方英尺,國內用「米」做單位,像我親戚的房子,就有100多平方米,簡化地說,可以說100平米或100平方,他們是租客,如果要買,大概也要一百萬元,平均一平方接近一萬元人民幣。上海比較好的房子,價格一點兒不便宜。當然,比起香港,豪宅動輒萬元一呎(一平方就是十萬),上海這個房價標準就算不了甚麼了。

在香港,新的「樓盤」出售,總會有示範單位,在上海逛街,也看到「示範單位」的牌子,但此單位不同彼單位,普通話的「單位」是工作單位,不是居住單位;「示範單位」是掛在優質店鋪門前的,代表它有「示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