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普通話速遞

編號:35
文章:喝東西
作者:張勵妍老師
分類:飲食

有位朋友在學普通話,一次跟他聊天,他說︰「昨天和朋友去喝東西、聊天聚舊,好不痛快!」我說︰「你會用『好不痛快』來表示『痛快』,普通話確實進步不少。」普通話常常用否定的方式來表示肯定,除了「好不痛快」,還有「好不熱鬧」、「好不威風」,又比如「可不是」,也都是同意別人意見時用的。

飲茶‧喝茶

朋友謝過我的誇獎,又抓緊機會向我提問︰「本來廣東話說的『飲嘢』,現在普通話用『喝東西』來代替,似乎有點不妥,到底普通話有沒有『喝東西』的說法?」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飲茶」這個詞語。「飲茶」是廣東習俗,內涵當然不止喝茶,還包括見面、聊天、吃點心等,是一種消閒或社交行為,普通話一般用「喝茶」一詞表示,但其實並不準確,北方人喝茶就是喝茶,沒有其他,因此沒有跟「飲茶」相應的詞語,只好將就用「喝茶」。

飲嘢‧喝東西

「飲嘢」也不僅僅是「喝東西」的意思,跟「飲茶」的情況差不多,只是減省了固體食物。上些年紀的人還是喜歡用「飲茶」,年輕些的喜歡說「飲嘢」。 北方人原來不興聊天「喝東西」,似乎也沒有相關說法。近年,類似的生活方式也開始流行了,多數是去酒吧、清吧,一般說「去喝一杯,聊聊天兒」,「喝點兒東西去」。

能不能用「喝東西」,其實並沒有權威定論,一定要作出對譯的話,粵語的「飲茶」、「飲嘢」,普通話說成「喝茶」、「喝東西」應該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