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學生普通話大使評選辦法
1. 主辦者:香港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中文大學出版社視聽製作部
2. 贊助者: 語文基金
3. 參加者:凡完成由香港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舉辦的「學生普通話大使培訓」並取得證書的中、小學生,均可參加。
4. 參加辦法:須由學校老師或家長提名(須填寫提名表格),參加者填寫參加表格,如有可能,另附上有關活動的紀錄(如相片、宣傳單張、參加者意見等)供評審。
5. 評審人員:由本中心邀請普通話教育專家評審。
6. 評審準則:根據提名人及參加者提供的資料評審。如有需要,會面見參加者,作進一步瞭解。評審以參加者協助推普的積極程度及所取得的成就為依據。歡迎參加者提供活動紀錄或有關人士的回饋意見,供評審人員作全面考慮。
7. 截止日期:2005年6月12日截止。
8. 公佈結果: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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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入選名單,入圍學生將於稍後獲信面通知有關頒獎禮詳情。
9. 嘉許方式:凡入選「傑出學生普通話大使」的同學,均可獲頒獎狀。
10. 頒獎禮:本年7月2日中午12時於香港中文大學校內舉行,入選的傑出學生普通話大使、家長、老師及其他學生普通話大使,均獲邀請出席。
11. 資料處理:參加者遞交的所有供評審的資料,本中心概不發還。本中心有權使用參加者提供的資料,作介紹推普活動之用。
12. 查詢:請致電2609 6984(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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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教育研究所
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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