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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科教學實務課程

普通話朗讀、朗誦能力訓練與教學法課程

 


單元課程內容 畢業論文提要


普通話教育文學碩士學位課程

畢業論文提要

學生姓名:王雁

論文題目:試論香港教師語文能力(普通話科)評核之科學性

年  份:2006

1989年「檢討提高語文能力措施工作小組」向香港教育署(即現時的教統局)建議就教師的普通話程度制定一個最低標準,並規定教師必須符合標準才可在學校教授普通話。針對這個建議,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何國祥先生得到香港匯豐銀行語文發展基金的贊助,於1991年成立了研究小組,正式展開對香港普通話教師的語文能力的研究,根據樣本教師的測試成績、問卷調查結果及諮詢委員會商討所得意見等作分析,釐定普通話教師的一般及教學語言能力的基本要求,積極提高香港普通話科的教學素質。

及後教統局及考評局計劃推出針對語文教師的「語文基準試」(後易名為「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社會人士議論紛紛,支持和反對者都大有人在。2001年3月舉行第一次考試,至2006年3月,已完成五個年度的考試。本文會就以下幾方面來對「教師語文能力(普通話科)評核」作一簡評:
.以語言習得的理論及與其他專業行業作比較來議論「教師語文能力(普通話科)評核」的價值及地位
.對當年的反對聲音作回應
.就測試理論評鑑「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信度及效度
.分析五年來由政府新聞公報發放的評核結果數據
.檢討重新釐定標準的迫切性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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