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與能力為本評估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上載)
趙志成
能力與能力為本評估 (Abilities and Abilities-Related Assessment) 乃筆者杜撰的名詞,有心人大抵看得出這個名詞類似早年掀起教育界巨浪的目標與目標為本評估 (Targets and Targets-Related Assessment TTRA) 。
先重溫這段歷史。一九九零年教統會四號報告書提出TTRA的課程架構和理念,其實是結合了語文學習的情境因素、學習理論包括如何建構知識和學習能力、螺旋循環式課程架構、知識的整合性與階段性、以至評估應如何對準學習目標、何謂達標等等,其實是非常全面而複雜的。對教師來說,非但不熟悉名詞,對其背後的理論更全不理解。可惜當時教署一定要全面強迫推行,先導試驗學校又無成功經驗學習,急就章而混亂無效的教師培訓,導致怨聲載道,工作量之多與評估之艱巨,根本無法推行。
筆者乃當時TTRA諮詢委員會委員,力陳全面推行TTRA既不是時候,更一定不會成功,而應從小部份學校做起,有成功經驗後再擴大而加以推廣,可惜如何才真正達致學生有效學習的策略敵不過教育政策要全面落實的政府威信和要照顧傳統的派位方式,我們只能眼巴巴的看著新課程勞民傷財、走向滅亡。
九三年TTRA改名目標為本課程(TOC),以為避開評估二字,便萬事大吉,其實無補於事。
事情真有點吊詭,十一年後祭起教改大旗,課改提出學會學習和共通能力,各類多樣多元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能力如協作、解難、探究、傳意、創造、研習等能力的跨科統整學習、全方位學習、強效學習、教學試驗都有在不同學校進行,也算是百花齊放。可惜學會學習的文件,只談培育各項能力、卻又少談如何評估,使很多著意培育學生上述能力的教師感到憂慮。
所以筆者希望杜撰的能力與能力為本評估能成為在教改上的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