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普通話速遞

編號:106
文章:「穿小鞋」和「露馬腳」
作者:周立老師
分類:風俗

過去,漢族婦女有纏足的陋習,認為腳纏得愈小愈好,還美其名曰「三寸金蓮」。腳的大小成了女人婚姻成敗的關鍵。媒婆提親時,都會先請男方看看女方的鞋樣,讓他了解對方腳的大小。男方若認可了這雙腳,就會按鞋樣的尺寸做一雙繡花鞋,連同聘禮一起送到女方家中,算是同意了這門親事。因為只見腳不見面,男方便要求新娘在成親的當天,必須穿上這雙鞋到婆家,以防被騙。婆家往往故意把鞋做得很小,讓新娘穿著不舒服,甚至穿不上,從而出醜,借此打一打娘家的威風,媳婦過門後也好聽話。

暗中刁難「穿小鞋」

「穿小鞋chuɑ̄nxiɑ̌oxié」的習俗滲透到社會生活中,人們就用它來比喻(多為有職權者)暗中刁難、約束或限制。出壞主意整人,打擊報復,或利用職權尋機置人於困境,都可以叫「給人穿小鞋」。「穿小鞋」一般讀成兒化,比如「上次開會,我頂撞了老闆幾句,現在他整天給我穿小鞋兒!」

由「穿小鞋」衍生出一個詞,叫「蹩腳bièjiɑ̌o」,是質量差、本領低的意思,像「蹩腳貨」、「他幹活兒很蹩腳」等等。也可以指做事不入流,比如「小美穿的衣服真蹩腳」。「蹩腳」是上海一帶的方言,但北方人也常用。「蹩」應是「憋biē」的諧音,大腳穿小鞋,腳肯定會「憋」得慌。要是給劉翔穿小鞋,恐怕他也拿不了冠軍!

真相敗露「露馬腳」

明太祖朱元璋的皇后馬氏生就一雙大腳,這在當時是大忌,馬氏雖貴為皇后,也從來不敢以腳示人。有一天,她坐著轎子走在金陵(今南京)街頭,忽然一陣狂風吹來,把轎簾掀起一角,馬氏兩隻如船大腳赫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她急忙把腳縮了回去,可是人們早已經看得一清二楚了。於是,一傳十,十傳百,「馬氏露大腳」的消息轟動了整個金陵城。慢慢的,人們就把隱蔽的事實真相泄漏出來稱為「露馬腳lòumɑ̌jiɑ̌o」了,比如「做假帳早晚會露馬腳的」。

請注意:「馬腳」指的是「馬氏之腳」,與「馬蹄」無關,所以只能說「露馬腳」,不能說「露豬蹄兒」、「露雞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