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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心理研究


(一九九零年八月)第十三期•155-198頁

國民中學校園學生暴行之研究 —─ 從被害者學觀點分析

陳麗欣、謝高橋、黃國彥

摘要

國民中學校園學生暴行已成為國民教育難題之一,值得深入探討。

本研究係以官力犯罪統計資料、自陳偏差行為量表及被害者調查等三種測量力法, 透過被害者學觀點未探討校園暴行現象,並以線性結構關係分析(LISREL)來驗證 校園暴行學生受害率之因徑分析模式。

本研究係以台北市、基隆市、台北縣二十所國中3,233位學生為樣本。首先發現在 七十八學年度上學期中有27.1%學生曾在校園中遭遇到暴行行為,其中有26.0%曾遭 遇到輕微型的校園暴行,而有4.9%曾遭遇到嚴重型校園暴行。

本研究比較校園暴行受害學生與非受害學生,發現受害學生具有下列特質:(1)男性 ,(2)高狀或高瘦者,(3)強權取巧者,(4)衝動善變者,(5)喜歡尋求刺激者,(6)不能容忍從 眾者,(7)對他人缺乏信任感者,(8)在校德、智、體、群、美五育較差者,(9)在校受記過 懲誡次數較多者,(10)缺席紀錄(尤其曠課)較多者,(11)虞犯行為較多者,(12)較常從事賭 博色情性娛樂者,(13)在校不良行為較多者,(14)父母教育程度較低者,(15)較常與不良朋友 交往者(指被記過或被警力逮捕之朋友)。事實上,上述校園暴行被害者之特徵,亦即 校園暴行施暴者之特徵。

同時,本研究以積差相關來探討各校校園暴行學生受害率,發現相關因素為:(一)成 正相關之因素 (1)學校社區環境之犯罪活動,(2)男學生比率,(3)師生比率,(4)平均班級人 數,(5)訓育明確程度,(6)校方體罰頻率,(7)強權取巧學生之比率,(8)缺乏信任感覺學生 之比率,(9)懲誡紀錄,(10)曠課紀錄,(11)自陳之虞犯行為及非行行為,(12)從事賭博色情性 娛樂,(13)不良交友情形。(二)成負相關之因素:(1)教師勝任情形,(2)五育平均成績,(3)母 親為家庭主婦之比率,(4)學校民主程度,(5)容忍從眾學生之比率。

本研究之最主要目的係以線性結構關係分析來驗證校園暴行學生受害率之因經分析 模式。惟在過程中,採用了因素分析、皮爾森氏積差相關及逐步迴歸分析等方法徑簡化 項目。

結果發現:(一)輕微型校園暴行學生受害率之直接影響因素為朋友被記過之比率( .48) 及學強權取巧特質 ( .39 ) ;間接影響因素為訓育明確因素 ( .26)校方體罰因 素( .23)、男學生之比率( .22 )母為家庭主婦之比率( -.17 )、極端嚴重性犯罪 活動( -.08 )。(二)嚴重型校園暴行學生受害率之直接影響因素為學校民主因素(.38) 、賭博色情性娛樂( .37 )、學校體罰因素( .32 );間接因素為男學生之比率( .53) 及朋友被警力逮捕之比率( .10 )。

最後,本研究者參酌研究結果分別對教育行政當局,學校方面及後續研究提出建議。

關鍵詞﹕ 校園學生暴行;校園暴行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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