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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心理研究


(一九九零年八月)第十三期•307-318頁

與潛在變項模式有關的幾個方法論問題

詹志禹

摘要

心理學研究所感興趣的變項通常是潛在的、無法直接觀察的,必需由直接測量到的 反應變項或指標去推測;多年來統計方法發展的結果,已有許多潛在變項模式可以比傳 統模式更適宜地處理這個問題,例如結構方程式模式、因素分析、潛在特質理論、潛在 側面圖分析及潛在類別分析等。這些模式有不同的目的,對潛在變項及顯明變項的性質 也有不同的假設,本文簡介了它們的相異點之後,集中討論四個共通的問題:(一)研究者 選用傳統模式或選用潛在變項模式可能得到不同的結果,而下不同的結論;傳統模式如 淨相關分析,未考慮信度問題或潛在結構,可能導致錯誤結論。(二)模式無法被證實,只 能被否證,因為可能有不同的模式可以預測一模一樣的資料;科學的進步是植基於淘汰 錯誤的模式。(三)建構潛在變項模式時,需要一個機率觀的因果概念。(四)目前的潛在變項 模式多假定潛在變項是因,觀察到的變項或指標是果,但有些研究情境並不適宜採用這 樣的假設;研究者應對研究變項之間的因果方向做深入的考慮。這四個問題都以結構方 程式模式為說明例子,因為這一類模式隨著 LISBEL 電腦程式的普遍(隨著 SPSSX 套裝程式發行),愈來愈受到廣泛的應用,但這四個問題是使用大部份潛在變項模式時 所應考慮的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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