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普通話速遞

編號:20
文章:「教壞子孫」
作者:何偉傑教授
分類:語法

有一句廣州話俗語這樣說:「為老不尊,教壞子孫」。「教壞子孫」這句話,是用了「動詞+賓語」的結構來表達,普通話卻說:「把兒孫教壞」。

區別在哪兒?其實普通話很多時候要用到「把字句」表示對事物的處置。例如廣州話說:「你食咗呢啲飯啦。」「揼咗呢啲垃圾啦!」「我哋要搬啲嘢上去。」普通話卻說:「你把這些飯吃了。」「把這些垃圾扔了吧!」「我們要把東西搬上去。」廣州話也用「將字句」來表達,結構與普通話「把字句」一樣,但並不普遍。比較下列句子:

廣州話
普通話
佢打爛咗隻茶杯。
他把茶杯打碎了。
*佢將隻茶杯打爛咗。
我交咗啲錢畀佢。
我把錢交給了他。
*我將錢交咗畀佢。
明仔飲咗碗湯。
小明把湯喝了。
*明仔將碗湯飲咗。
你除咗鞋先至可以入嚟。
你先把鞋脫掉才可以進來。
*你將鞋除咗先至可以入嚟。

根據以上例子,可見廣州話主要是使用「動詞+賓語」的句式來表達,「將字句」的說法並不怎麼上口,而普通話卻經常用「把字句」。

要注意的是:廣州話表示處置,有時還會在句尾用上「去」。例如:「你食咗呢啲飯去啦。」「揼咗呢啲垃圾去啦!」而普通話卻不能加上這個詞,說成「你把這些飯吃了去吧。」「把這些垃圾扔了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