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建國以後,教育部於1956年、1963年、1978年、1987年和1993年頒布了 合共五份小學語文教學大綱,本文為五份教學大綱的比較研究。作者在 文中分析了各份教學大綱的特點。1956年的大綱比較全面地闡述了課程 的目的,重視識字教學和突出漢語教學的任務;1963年的大綱明確地指 出語文學科的工具性,強調加強「雙基訓練」,規定了各年級的教學要 求和內容;1978年的大綱全面地提出了語文學科的特點和教材編排的原 則和方法,並重視改進語文教學;1987年的大綱提出了思想教育的要求 ,減少識字量,較明確具體提出各年級的教學要求;1993年的大綱著眼 於提高語文教學的質量,在教育目的的表述上,更加準確和完整。
關鍵詞﹕ | 小學;語文教學;教學大綱;比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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