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靜態的語法教學,是教學分析、組合語言結構和理解語言結構的顯性意義(表 層意義和深層意義)。動態的語法教學,是教學使用語言結構和理解語言結構 的隱性意義(語用義和情態義)。靜態的語法教學和動態的語法教學應該相結合 ,第一,分析語言結構和使用語言結構相結合,突出語言運用,第二,辨析語 言結構和辨析語言意義相結合,突出語言意義,第三,語法教學同聽說讀寫的 語文教學相結合,突出語法運用於讀寫,總之引導學生在語言交際活動中學習 、使用語法,培養和提高語法的十項能力,從而培養和提高理解和使用語言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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