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安排

有关颱风及暴雨袭港之各项停课及考试安排 (包括在缐课程)

 

停课规定

 

  • 在任何正常上课日,如八号或以上之颱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于下列时间仍然生效,将各按规定停课:

    受影响之课程 信号生效时间 停课节数/时间
    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 上午七时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十五分

    正午十二时

    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十五分

    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课程及高级学位课程 上午七时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十五分

    正午十二时

    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十五分

    下午五时

    下午六时三十分及以后之课堂

  • 如于上午七时或以后,政府发出在超强颱风后的「极端情况」公布 ,当天所有课堂停课。
  • 如于上课期间发出八号或以上之颱风警告、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在超强颱风后发出的「极端情况」公布,则立刻停课。学生应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天气及交通情况改善为止。

 


 

考试安排

 

  • 由大学统一编排之考试将作如下安排:
    颱风 暴雨警告信号 悬挂时间 考试安排
    一号或三号 黄色或红色 --- 一切考试将如期举行
    八号或以上或「极端情况」公布 黑色 考试已经开始 考试仍须继续进行,直至该节考试结束为止。
    上午七时或以后 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当天举行之所有考试、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课程及高级学位课程日间举行之考试均须延期举行
    下午五时或以后 兼读制学士学位课程、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课程及高级学位课程晚间之考试均须延期举行
  • 由教育局及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宣佈有关停课或延迟公开考试的安排,並不适用于本大学。
  • 延期安排:
    • 改期细节将在下列地点/网页公佈:
      课程 公佈地点
      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 註册及考试组网页
      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课程及高级学位课程 何添楼地下
    • 由个別负责教学人员主持之考试,改期细节则由有关学系公佈。

 

在缐教学之课堂及在缐考试安排

 

  • 除非有关授课老师有其他安排,所有在缐教学之课堂及考试在任何天气情况下(包括八号或以上之颱风警告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都将如期举行。
  • 有关获特別批准于校内举行面对面授课之课堂/考试的停课安排,请参阅上述「停课规定」「考试安排」。如上述课堂/考试因天气情况暂停,有关授课老师应安排补课及延期考试。

 


 

校内交通安排

 

  • 如八号或以上之颱风警告信号于上课期间/办公时间发出,转堂校巴将停止服务,而穿梭校巴将继续行驶一小时。所有校巴将于有关信号除下(或「极端情况」公布取消)一小时后,视乎情况恢復有限度行驶。
  •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于上课期间/办公时间发出,转堂校巴将停止服务,而穿梭校巴将继续行驶,直至情况不许可为止。
  • 如八号或以上之颱风警告信号、「极端情况」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于上课前/办公时间前发出,所有校巴将停止服务,直至有关信号/公布取消一小时后,视乎情况恢復有限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