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小學與內地友好單位交流訪問等活動日益頻繁,普通話成為這些活動中的共同交際語言、工作語言。學校高級行政人員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能流利表達,促進交流效果,顯得十分重要。為此,在學校高級行政人員現有普通話的基礎上,針對難點進行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口語表達的水平,在正式場合發言時(致辭、報告等),做到語調較為自然,語音較為標準,表達流暢,用語規範而得體。
一、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提高學校高級行政人員口語表達的水平,在致辭、報告的情境中,能說比較標準、比較流利的普通話,在工作場所與交流活動中,有效達成言語交際任務。
二、課程內容
學習活動分為兩個部分:語匯學習與正音輔導,每部分1小時。
第一部分︰語匯學習 | 第二部分︰正音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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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地教育語匯 (二)地區差異詞 (三)本港教育語匯: 辦學團體 辦學宗旨 校風特色 行政架構 學校活動 內地交流 |
學員提供語料(例如:演講稿,8分鐘為限),導師輔導學員,在正式場合中致辭,在交流活動中做校務報告等(8分鐘為限),在運用普通話時,儘量做到語音比較標準,表達流暢,用詞得體。輔導重點:正音(字詞、語句、語篇)。 |
三、對象
培訓對象為:校監、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助理校長等。
本課程不是零起點課程,學員必須具備基礎普通話水平,或修畢50小時以上的普通話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