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著重指導學員把閱讀心理學、兒童讀寫發展、語文教學等理論及研究結果,配合學校本位的特色和需要,設計及推展校本語文教學方案;再透過不同的學習及實踐活動,培訓學員成為學校中文教學的專業領導,俾能帶領校內教師、教學助理及家長的專業發展,以擴大校內支援語文能力稍遜學生的網絡,建立長遠而具效能的校本學習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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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學員有關閱讀心理學、兒童讀寫發展及語文教學的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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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學員教導讀寫能力稍遜學生及實施分層輔導教學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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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學員設計及開展以學校為本位的優化語文教學方案或分層輔導教學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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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學員領導語文教學的專業能力,引導學員成為學校語文教學的策劃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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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學員發展培訓不同持分者的專業能力,支援學員為校內的語文教師及教學助理提供督導,並為家長舉辦培訓活動。 |
官立、津貼及直資小學的課程統籌主任、中國語文科科主任、學生支援組統籌及有意成為專業領導的中國語文科教師,如符合以下條件,便能報讀專題課程:
1. |
修畢小學中國語文科教師專業發展課程「優化語文教學 支援讀寫困難學生」30小時高級課程選修單元,並獲發課程證書; |
2. |
能與校內教師組成2至3人小組,以學校作為單位報讀。本小組每年接受約40所小學申請報讀,每校只可報讀一次。 |
本課程為60小時的專題課程,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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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內容 |
所佔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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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課程
﹙五天密集培訓課程﹚ |
深化學員閱讀心理學、兒童讀寫發展及語文教學的知識,探究分層輔導教學於香港小學的各種校本實踐模式,從而提升學員的專業領導能力。指導學員運用課程教授的知識,設計並向小組提交一個小型的校本語文教學方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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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語文教學領導培訓工作坊一 |
小組會於學年中舉行一次語文教學領導培訓工作坊,從中指導學員優化該年度的校本方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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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校本語文教學實習指導 |
學員於修讀五天密集培訓課程後,須在校內試行校本方案。小組的專業人員將透過兩次教學實習(觀課與錄影),給予回饋及優化教學建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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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實踐經驗交流工作坊 |
除校本實習指導外,小組會為學員舉辦兩次「實踐經驗交流工作坊」(各半天),讓學員進行教學實踐分享,從而鞏固優化語文教學的方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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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家長教育講座 |
學員須參與小組開辦的家長教育講座(最少參與兩個單元,各半天),從中學習培訓學校其他持分者的要訣。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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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校本專業培訓 |
學員須於課程完結前,在校內舉辦一次校本培訓活動,對象可以是其他教師、教學助理或家長。學員須提交校本同工或家長培訓實踐記錄,以展示學員如何推動校內其他持分者共同參與計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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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語文教學領導培訓工作坊二 |
在學年完結前,學員須構思和提交未來一年的校本方案,以顯示他們如何把校本計劃植根於學校。小組會於年末再次舉行語文教學領導培訓工作坊,從中指導學員優化未來的校本方案。 |
6 |
班
別
編
號 |
上課日期及時間 |
五天密集 培訓課程 |
語文教學 領導培訓工作坊一 |
實踐經驗交流 工作坊一 |
實踐經驗交流 工作坊二 |
語文教學 領導培訓工作坊二 |
由本小組開辦的 家長教育講座 (學員須最少參與其中兩個單元,各半天) |
上午9時至 下午5時 |
上午9時至 下午5時 |
上午9時至 下午12時30分 |
上午9時至 下午12時30分 |
上午9時至 下午5時 |
時間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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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18 |
2011/12/15 |
2012/3/2 |
2012/5/17 |
2012/7/6 |
本小組將於2012年 1月至3月期間開辦 有關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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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1-25 |
2011/12/16 |
2012/3/1 |
2012/5/18 |
2012/7/5 |
授課語言: |
粵語輔以英語。 |
評核準則: |
1. |
良好課堂表現及100%出席率:包括五天密集培訓課程、所有相關的工作坊及由本小組開辦的家長教育講座(須最少參與其中兩個單元); |
2. |
能於修畢五天密集培訓課程後提交將於該年度試行的校本語文教學方案; |
3. |
能參與校本方案教學實習活動(包括觀課及課後回饋會議,並提交一段約10分鐘的課堂錄影剪輯片段); |
4. |
能於課程完結前,在校內為其他教師、教學助理或家長開辦最少一次培訓活動,並提交培訓實踐記錄(須提交簡單報告,並輔以有關的教學資源或一段約10分鐘的培訓活動剪輯片段); |
5. |
能於學年末提交來年校本語文教學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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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授證書: |
若學員符合評核準則,即可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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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頒授之「建構校本語文教學方案 訂定讀寫發展支援系統」專題課程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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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時數6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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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學員因要事請假以致未能完成課程(即未能達至100%出席率),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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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在其後的課程時段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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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補課後才獲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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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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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須為下列學校的教師,其所屬學校方可申請代課老師資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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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官立、津貼及直資小學; |
(2) |
開辦主流課程之特殊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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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請代課教師資助金,學校須在學員修畢五天密集培訓課程並取得證明信函後,填妥「專題課程代課教師資助金申請表格」,交回香港賽馬會慈善事務部。有關申請表格將容後上載於本網頁「資料下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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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流程: |
1. |
於教育局培訓行事曆網頁或本網頁「資料下載」頁下載報名表格及課程資料; |
2. |
參閱課程資料; |
3. |
填妥報名表格; |
4. |
在表格上簽署及蓋上校印; |
5. |
於7月15日前把報名表格傳真至3943-1131「特殊學習困難教育專業發展小組」收; |
6. |
本小組將約見合適之申請人進行面談,以增加了解。面談以學校為單位,時間大約為20分鐘。有關面談安排將以傳真方式通知校方; |
7. |
取錄結果將於8月1日及8月22日分兩期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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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
如有查詢,請致電3943 4046與余凱鳴女士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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